(2021年6月10日营口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全省市县乡三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通知》要求,经请示营口市委同意后,营口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我市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在2021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进行,新一届县级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