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公告: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七届〕第十四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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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任免
营口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任免名单
[发布时间:2021-09-23 14:35:43] [阅读次数:13691次]

(2021年9月22日营口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何庆伟同志为营口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韩德帅同志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李奇志同志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范明雪同志为市商务局局长;

王健同志为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武显东同志为市审计局局长;

栾勇同志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洪广同志为市统计局局长;

孙学刚同志为市政府研究室主任;

韩文志同志为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迟程同志为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局长;

张亮同志为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局长;

张杨同志为市大数据管理局局长。


任命:

谢培勇同志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免去其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三庭庭长职务;

王莹同志为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

唐晓葵同志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免去其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李靖宇同志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朱隆升同志为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免去其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决定免去:

陈立平同志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赵德辉同志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郑更新同志的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姜德成同志的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王喜全同志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吴中华同志的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林晓端同志的市政府研究室主任职务;

刘运生同志的市行政审批局局长职务;

杨希军同志的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局长职务;

刘庆文同志的市审计局局长职务。


免去:

王延枫同志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职务;

徐成大同志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监督信访办公室主任职务;

韩爱娟同志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职务;

陈友占同志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路广强同志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

刘文婷同志的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都大鹏同志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李勇祚同志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宋福田、胡东方、任研研三名同志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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