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公告: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七届〕第十四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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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营口市地热水资源管理条例》双组长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21-11-18 10:58:57] [阅读次数:8393次]

11月9日,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营口市地热水资源管理条例》草案起草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车轲轶、市政府副市长高洪涛出席会议,市人大相关专委会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法规草案修改情况及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建议的汇报,市水利局就法规实施后宣传贯彻等工作进行了表态发言,相关部门负责人就法规草案发表了意见。高洪涛对《条例》实施后宣传贯彻和制定配套政策措施提出了工作要求,车轲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要求。

会议指出,地热水资源是大自然赐予我们的宝贵财富,保护和利用好这一珍贵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通过地方立法发挥地热水资源的经济价值,探索地热水资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模式,把地热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结合起来,为发挥地热水资源综合效益、保障地热水资源科学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提供法规依据,推动我市地热水资源管理工作步入正规化、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会议强调,各级政府和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刻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加大力度做好地热水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无序无度开发,加强地质勘查和规划管控,建立规范有效的监管机制,突出发挥生态资源优势,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转化利用,加快绿色发展,变自然优势为经济优势,打造营口温泉这张靓丽的名片。



供稿:孙 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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