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公告: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七届〕第二十三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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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城建环资委调研《辽宁省城市更新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发布时间:2025-07-08 11:36:12] [阅读次数:74次]

7月2日,市人大城建环资委组织召开调研汇报会,对《辽宁省城市更新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调研。市人大城建环资委部分专委会委员,副市长李人杰,市住建局、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民政局、文旅局、应急管理局、工信局、商务局、数据局、辽河办领导参加了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渤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汇报,详细了解了城市更新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与会人员围绕持续推进我市城市更新工作进行了交流探讨。

李人杰指出:市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对《审议意见》逐条梳理、认真研究,逐项抓好落实工作,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要加强高位统筹,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抓好《辽宁省城市更新条例》执行落实,并紧盯年度重点任务,逐项细化工作举措,压实各级责任,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推动我市城市更新工作再上新台阶。

张渤强调:一要坚持规划引领。城市更新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综合工程,不是破旧而立,而是推陈出新,不能盲目突进,更不能大拆大建。要把城市更新放在实现城市总体规划大目标下进行系统谋划和整体设计,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发展、政府与市场、近期与长远的关系,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规划执行,从制度上保障实现城市功能提升、人民生活品质改善与历史文化保护三者有机统一。二要坚持问题导向。要紧盯重点地区、重点领域,聚焦薄弱环节、热点难点,特别是为营口以后快速发展具有突出意义的方面;要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但没有落实到位的问题,进行深挖根源、跟踪整改,要敢于较真碰硬,积极推动解决城市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和短板。三要坚持生态优先。要加快补齐生态基础设施短板,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尊重城市自然山水格局,积极推进生态修复、绿色织补,提升地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四要加强部门之间的联动。要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建立相应的城市更新工作机制和机构;强化各项服务保障,保证任务有力有序推进。五要争取资金保障。政府有关部门要把握前瞻性,利用政策和市场需求挖掘城市更新工作中潜在的项目机会,更好地谋划包装项目,推动项目发展,为我市城市更新持续发展蓄动能、强后劲。六要发挥专委会依法监督作用。积极开展跟踪监督、持续发力,对标对表党中央要求,把准人民群众诉求,聚焦城市更新的短板弱项,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任务加快推进。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引导形成推动城市更新的社会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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