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公告: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七届〕第二十三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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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盖州市检查《营口市地热水资源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发布时间:2025-08-16 10:02:30] [阅读次数:170次]

8月14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史卫东率执法检查组到盖州市就《营口市地热水资源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8月14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史卫东在辽宁奕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检查用水企业取用水及计量设施安装情况。

摄影/乔微


8月14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史卫东在盖州市双台镇污水处理厂检查污水处理及达标排放情况。摄影/张师磊

执法检查组先后到辽宁奕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双台镇污水处理厂和装配式污水处理厂,实地检查企业办理取水和采矿许可、地热水取水工程计量设施安装运行、废弃地热水排放遵守环境保护相关规定等情况以及盖州市开展地热水资源日常保护和管理工作、实施地热水资源保护性限量开采情况。执法检查组还召开座谈会,听取盖州市政府和相关部门贯彻实施《营口市地热水资源管理条例》情况及贯彻实施《条例》以来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8月14日,执法检查组与盖州市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围绕《营口市地热水资源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开展座谈交流。

摄影/乔微

史卫东要求,地热水资源是我市宝贵的自然资源,要进一步提高对地热水资源保护的认识,加大对《营口市地热水资源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和宣传力度,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到地热水资源保护工作中,提高全社会对地热水资源保护意识。要保护人民利益,补齐地热水资源保护短板,加大监督和执法力度,依法整治非法取用水等行为。要压实责任,形成合力,进一步研究好适合我市地热水资源的管理模式,让地热水资源合理开发、有效保护和持续利用。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青参加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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