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公告: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七届〕第 十七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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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要点
营口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0-03-09 09:07:18] [阅读次数:21692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今年人大工作意义重大。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提升新时代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依法行使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职权,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而努力奋斗。

一、完善立法体制机制,着力提高立法工作质量

1、完善立法体制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共辽宁省委关于完善立法和法律实施监督体制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格局,着力健全完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立法工作机制。强化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体系建设,严格执行立法请示报告制度。推进开展对立法的论证咨询、听证、第三方起草、评估工作,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发挥好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开展好立法协商工作,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渠道,健全公众意见采纳和反馈机制,努力使每一项法规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契合我市实际。

2、做好年度立法工作。坚持以立法促进和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注重立法资源与立法需求的统筹、立法质量与立法效率的统一,增强立法的系统性、协调性、针对性及地方特色,制定《营口市河流水污染防治条例》《营口市西大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实施法规动态跟踪制度,及时提出修改本市法规建议,对《营口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进行修改。对美丽乡村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养老服务、地热水资源、家政服务业、金牛山遗址保护六项立法项目开展立法论证。

3、加强备案审查工作。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依法加强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落实备查通报制度,推动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延伸到所有县(市)区,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二、坚持依法监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着力提高监督工作实效

4、加强经济监督。认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围绕促进高质量发展,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常委会将听取审议“十四五”规划编制情况、半年经济运行、贯彻实施《外商投资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等情况的报告。跟踪监督促进非公经济发展决定、食品工业、农业绿色发展、交通运输管理审议意见等落实情况。开展对外开放、自贸区建设、综保区建设、科技引领产业振兴、物流供应链体系建设、农业结构调整、园区优化营商环境、少数民族乡寨建设等专项调研。

5、加强预决算审查监督。坚持推进预算审查监督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财政支撑和保障。常委会将听取审议市政府2019年财政决算和202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及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听取审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专项工作报告。对财政绩效进行专题调研。实施市县两级人大预算联网在线监督,做到对预算的全口径审查和预算执行的全过程监督。

6、加强法律实施监督。健全执法检查工作机制,利用好执法检查的“法律巡视”作用,把我市地方性法规作为检查重点,加强法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开展对《营口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营口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营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及《海关法》《省食品安全条例》《慈善法》《野生动物保护法》进行执法检查。对实施《渔业法》《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条例》《妇女权益保护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7、加强司法监察监督。深化司法监督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听取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跟踪监督“执行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审议意见落实,对综合执法、监狱监管进行专题调研。进一步完善申诉控告处理工作机制,提高群众申诉控告接待大厅运行水平,着力提升处理工作质量,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人大监察工作精神,适时开展监察专项工作监督。

8、加强民生保障监督。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践行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使命,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拉长补齐“民生短板”开展监督,继续安排民生实事进展情况视察活动,开展打击未成年人犯罪视察活动;听取审议新冠肺炎防疫工作、医疗服务能力、医疗保障、医养结合等专项工作报告;跟踪监督脱贫攻坚、就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普通高中阶段教育、交通运输管理、文物保护审议意见落实。制定应急事件信息向人大通报办法。“热点面对面”栏目安排破解关注民生热点破解转院难题、教书育人话师德、奔跑中的快递业、卖果难问题、打赢黑臭水体整治攻坚战等。对民营医疗机构、残疾人保障、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消防工作、工会工作、妇女权益保护、新生代华人等进行专题调研。督促政府抓好补齐民生短板,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

9、加强生态保护监督。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围绕促进政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加强生态保护监督工作。听取审议年度环境状况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等专项工作报告。跟踪监督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河长制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根据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建议,适时启动对环保有关问题的质询。对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等进行专项调研。持续开展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监督工作,推进环保在线监督,实行环境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监督。继续搞好“环保世纪行”宣传报道活动,促进我市实现绿色发展。

三、坚决贯彻市委决策部署,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

10、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营口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紧紧围绕全市振兴发展、民生保障的重大决策部署、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及时作出决定决议。作出关于加强全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决定、关于促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决定,跟踪监督《关于进一步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决定》落实。审议市政府关于将营口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一期)PPP 模式财政支出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的报告,并作出相关决议。

11、依法行使好人事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确保省市委人事安排意图圆满实现。严格执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前表态、任后宪法宣誓制度,增强被任命干部法治意识、人大意识和公仆意识。落实好《关于提请任命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实行任前公示的实施办法》《关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任后监督评议的暂行办法》,强化干部任前任后监督,促进其主动依法接受人大监督,严格依法履职。

四、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12、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落实好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关于代表工作相关要求,实施好《人大代表经费管理办法》,提高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水平。继续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邀请代表参与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等活动,畅通知情知政参政渠道。有针对性地抓好代表履职培训工作,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和议政水平。实施好代表“两优两先”评选工作,严格实施不称职代表退出机制,激发代表意识、履职意识、责任意识。实施好“代表直通车建议”、指导好代表小组活动,充分发挥代表在全市振兴发展中的作用。

13、深化“双联系”工作。继续落实好主任会议成员代表接待日、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提高“营口人大代表工作站”建设水平,全面推进人大代表履职平台信息化建设,构建人大网站、微信公众号、代表履职APP、代表家(站)有效融合的线上线下双联系平台,基本实现人民群众实时表达诉求、五级人大代表及时了解工作动态、五级人大代表零距离交流互动。

14、加强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进一步健全议案建议分类交办、重点督办、跟踪督查、办理评价等工作机制,制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提高代表议案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质量办法》,不断提高议案和建议办理实效。继续坚持主任会议成员督办重点代表建议,常委会听取审议、检查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强化代表议案和建议的督办和办理,以解决成果实现和体现代表依法履职成效。

五、全面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15、加强党对人大工作全面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近平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思想以及关于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依法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好人大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自觉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16、加强机关党的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切实担负起人大党组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抓好抓实党组理论中心学习和机关基层党组织学习。严格遵守党章党规,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全面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抓好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活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深入开展政治性警示教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17、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之以恒抓好机关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克服和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继续开展好“两大四服务”活动,即:“大学习、大调研,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代表、服务群众”,大兴学习之风、调研之风,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树立新时代人大工作作风,促进履职工作质量的提升。

18、加强履职能力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召开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实施好“两个意见”。站位“两个一线”,建设“两个机关”,以推进“智慧人大”建设为载体,以进一步完善履职制度为保障,着力增强“八个本领”,全面加强人大干部队伍履职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常委会整体效能,促进新时期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19、加强人大宣传工作。加强党组对人大新闻舆论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守正创新,积极构建“人大大宣传”格局。以宪法宣传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报道为重点,进一步深化人大工作主题宣传,进一步深化人大及常委会的中心工作、履职情况、实践做法等宣传,在讲好人大故事、运用新技术新应用、增强影响力上下功夫。力争在全国主流媒体、新媒体宣传上有新突破,进一步增强宣传工作实效。举办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相关知识培训,提高领导干部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认识。

20、加强对外交流。坚定制度自信,激活对外交往,展示营口形象。围绕全市外事重点工作,积极通过议会交往带动经贸往来,促进我市对外开放合作。围绕创新新时期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强与省内外兄弟市人大交往,学习借鉴新经验和新做法,促进我市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

21、加强人大整体效能。贯彻落实好省市委人大工作精神,积极争取省人大工作指导,加强对县(市)区和乡(镇)人大工作指导,不断加强我市三级人大建设。深化四级人大、五级人大代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构建全市各级人大和代表协调联动的工作局面,增强人大工作的整体实效。充分发挥好人大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


附: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各项议题安排汇总表

    市人大各专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

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承办部门

3

  1. 审议市人大有关专委会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

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意见
作出关于代表议案审查处理意见的决定   

相关
专委会
人事委

  1.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新冠肺炎防疫工作情

况的报告,作出关于加强全市公共卫生体系
建设的决定

教科委

  1.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营口循环经济产业园

项目(一期)PPP 模式财政支出纳入市本级
财政预算的议案

预工委
财经委

  1.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2019年环境状况、环境保

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城建委

  1. 审议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办公室

  1. 审议通过营口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工作办

法(草案)

办公室

  1. 通报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

办公室

5

  1.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医疗保障工作情

况的报告

社会委

  1. 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我

市实施《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情况的执法
检查报告

财经委

  1. 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我

市实施《营口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情况
的执法检查报告

监司委

  1. 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我

市实施《海关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民侨委

  1. 审议《营口市河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

 (一审稿)

法制委法工委
城建委

  1. 审议《营口市西大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

 (草案)》(一审稿)

法制委法工委
教科委

  1. 修订《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预算

审批监督办法》

预工委
财经委

5

  1. 审议市政府落实《关于我市贯彻实施河长制

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农村委

  1. 审议市政府落实《关于我市交通运输管理工

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城建委

  1. 审议市政府落实《关于我市普通高中阶段教

育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教科委

7

  1.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2020年上半年国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财经委

  1. 听取和审议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上半年财政

预算执行和2019年决算情况报告

预工委
财经委

  1. 听取和审议市审计局关于2019年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

预工委
财经委

  1. 审查批准2019年市本级财政决算

预工委
财经委

  1. 审议通过关于促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决定(草

案)

农村委

  1.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工

作情况的报告

教科委

  1. 审议《营口市河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

(二审稿)

法制委
法工委
城建委

  1. 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我

市实施《营口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情
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城建委

  1. 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落实《关于“基本解决

执行难”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监司委

  1. 审议市检察院落实《关于加强民事诉讼和执

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
的报告

监司委

  1. 审议市政府落实《关于我市贯彻实施〈就业

促进法〉〈辽宁省就业促进条例〉工作报告
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社会委

9

  1.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医养结合工作情

况的报告

社会委

  1. 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我

市实施《营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情况的
执法检查报告

教科委

  1. 审议通过《营口市西大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

条例(草案)》(二审稿)

法制委
法工委
教科委

  1.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营口市城市供水用水管 

理条例的决定(草案)》

法制委
法工委
城建委

  1. 审议市政府落实《关于我市食品工业发展工

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财经委

  1. 审议市政府落实《关于我市脱贫攻坚工作视

察意见》情况的报告

农村委

  1. 审议市政府落实《关于我市饮用水水源地保

护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城建委

  1. 审议市政府落实《关于我市贯彻实施〈旅游

法》〉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民侨委

11

  1.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

财经委

  1.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

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全市国有资产
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财经委

  1. 听取和审议《营口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0—2035)》编制情况的报告

城建委

  1. 听取和审议我市贯彻实施《外商投资法》情

况的报告

民侨委

11

  1. 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我

市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情况的执法检查
报告

农村委

  1. 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我

市实施《慈善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社会委

  1. 审议通过《营口市河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

案)》(三审稿)

法制委
法工委
城建委

  1. 听取和审议《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

表议案审查处理意见决定》实施情况的报告

人事委
有关委

  1. 听取和审议有关机关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

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人事委

  1. 审议市财政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预工委
财经委

  1. 审查批准市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预工委
财经委

  1. 审议“一府两院”落实《关于扫黑除恶专项

斗争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监司委

  1. 审议市政府落实《关于我市贯彻实施〈文物

保护法〉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教科委

12

  1. 听取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筹备工作情

况的报告

办公室

  1. 讨论和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

研究室

  1. 审查和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市

十六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

人事委

  1. 通过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建议议程(草案)

办公室

  1. 通过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成员、秘

书长建议名单(草案)

人事委

  1. 通过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列席原则和列席

人员名单(草案)


2020年立法议题


时  间

工    作    内    容

承办部门

立法3项

9月

关于修改营口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

法制委
法工委
城建委

5月

9月

营口市西大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草案)

法制委
法工委
教科委

5月

11月

营口市河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

法制委
法工委
城建委

论证6项

全年

营口市美丽乡村建设条例

法制委
法工委
相关委

营口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营口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

营口市地热水资源管理条例

营口市家政服务业管理条例

营口市金牛山遗址保护条例

2020年执法检查议题


时间

工    作    内    容

承办部门

5月

开展《营口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监司委

开展《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执法检查

财经委

开展《海关法》执法检查

民侨委

7月

开展《营口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城建委

9月

开展《营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

教科委

10月

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执法检查

农村委

11月

开展《慈善法》执法检查

社会委

2020年视察检查议题


时间

工    作    内    容

承办部门

9月

视察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打击未成年人犯罪情况

监司委

10月

视察市政府2020年重点民生实事进展情况

城建委

检查代表议案和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人事委

2020年质询议题


时  间

工    作    内    容

承办部门

下半年

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的意见,适时启动对环保有关问题的质询

城建委

2020年主任会议议题


时  间

工    作    内    容

承办部门

2月

研究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计划

法工委

3月

听取市人大常委会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情况

法工委

4月

通过关于我市应急事件信息向人大通报办法(草案)

社会委

11月

通过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提高市人大代表议案与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质量办法(草案)

人事委


2020年“热点面对面”

时  间

工    作    内    容

承办部门

4月

关注民生热点,破解转院难题

社会委

6月

聚焦破解机动车违法乱象

监司委

8月

关注“卖果难”问题

农村委

10月

打赢黑臭水体整治攻坚战
教书育人话师德

城建委
教科委

12月

奔跑中的快递业

财经委


2020年各委办室主要工作安排


时  间

工    作    内    容

承办部门

2月

调研疫情期间我市野生动物监管情况

农村委

调研宗教工作法治化情况

民侨委

交办代表建议

人事委

3月

召开市委人大工作会议

办公室
研究室

调研新生代华人情况

民侨委

调研市本级预算批复情况,具体审查市财政局2020年预算安排

预工委

4月

调研营口监狱监管工作情况

监司委

调研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情况

城建委

调研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情况

教科委

调研对外开放情况

民侨委

调研分析财政支出预算

预工委

培训代表小组组长、代表工作站站长

人事委

5月

调研园区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项目建设情况

民侨委

调研消防工作情况

社会委

6月

调研农业结构调整情况

农村委
财经委

调研民营医疗机构发展情况

教科委

调研自贸区建设情况

民侨委

7月

调研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情况

民侨委

8月

调研物流供应链体系建设情况

财经委

跟踪监督农业绿色发展情况

农村委

调研城乡规划执行情况

城建委

调研贯彻实施《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情况

民侨委

调研财政绩效情况

预工委

9月

调研实施残疾人保障工作情况

社会委

10月

调研贯彻《渔业法》情况

农村委

调研科技引领产业振兴情况

教科委

调研综保区建设情况

民侨委

11月

调研工会工作情况

社会委

12月

调研本年计划和预算执行及明年安排情况

财经委
预工委

调研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情况

城建委

调研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情况

社会委

全年

开展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监督工作

城建委

开展环保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的监督,实行月报制度

城建委

开展“中华环保世纪行在营口”宣传活动

城建委

做好机关及代表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

办公室
人事委

做好立法论证调研工作
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法制委
法工委

做好代表建议直通车工作
做好代表履职考评、两选两先评选工作,指导好代表小组活动

人事委


营口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2020年工作要点


为迎接新时代、履行新使命、踏向新征程,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将在市委、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工作中心和大局,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强化司法监督,完善民主法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我市法治环境建设和全面振兴发展做出贡献。

一、加强司法监督,维护法律权威

司法监督工作要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把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安排作为重点,不断强化监督职能,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去年,我们对全市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检察院加强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进行了专题询问。为了更好贯彻中央提出三年解决“执行难”要求和省人大开展对法院执行工作情况视察的相关要求,今年,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将继续对破解“执行难”工作情况开展跟踪监督,计划安排常委会议题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市检察院《〈关于加强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进一步促进破解“执行难”工作,努力营造我市良好执行环境,提升司法机关社会公信力。

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围绕促进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建设,进一步加强地方性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将对《营口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开展执法检查。届时将召开新闻发布会,做好检查动员等相关工作,并安排常委会议题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我市实施《营口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会后适当时间进行新闻《热点面对面“聚焦破解机动车违法乱象”》的节目录制,广泛宣传,提升监督实效;为及时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依法监督和支持我市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高压态势,确保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切实成效,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将对去年听取审议的“一府两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回头看”,对《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切实推动平安营口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关注民生,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工作理念,践行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和使命,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将组织相关专委会委员积极做好前期调研,协助常委会开展好对公、检、法机关打击未成年人犯罪的视察工作;组织专委会委员对营口监狱监管工作进行专题调研,进一步督促贯彻依法治监方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民生体现在具体司法工作中。

四、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

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注重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创新联系方式,积极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委员会组织实施的检查、视察、调研等活动。根据年初市人代会上代表提出涉及监察司法委监督方面的建议意见数量比例,选定重点代表建议进行跟踪督办,届时监察司法委将组织代表及专委会委员到议案办理相关部门进行调研,积极协调,及时与代表沟通,共同探讨解决对策,使代表建议得到有效落实。

五、加强委员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全面加强委员会自身建设。要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坚持党对监察和司法工作的领导,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切实把“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落实到具体行动中;要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坚持说真话、办实事、求实效,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积极开展调查研究;要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建设,不断创新工作方式,积极探索利用云平台、大数据等手段开展监督工作。努力创造条件,强化学习与培训,不断提高专委会队伍的履职能力和综合素质。

同时,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将立足于本职,积极做好上级人大对口部门到我市调研的各项准备工作,站在服务大局的角度,做好市人大党组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附:市人大监察司法委2020年主要工作表


口市人大监察司法委2020年主要工作表



时 间

议题类型

具 体 内 容

4月份

专委会调研

调研营口监狱监管工作情况

5月份

执法检查

开展《营口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常委会议题

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我市实施《营口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6月份

热点面对面

聚焦破解机动车违法乱象

7月份

常委会议题

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审议市检察院《〈关于加强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9月份

常委会视察

视察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打击未成年人犯罪情况

11月份

常委会议题

审议市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审议市检察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6月27日

7月3日

专业培训

组织专委会委员和相关法律决策咨询专家赴深圳参加全国人大干部培训基地(深圳培训中心)监察和司法专题学习班

日期
待定

外出考察

组织相关专委会委员、法律决策咨询专家赴外省市学习考察监察监督工作和司法监督工作的优秀做法与先进经验


营口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


2020年,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坚强领导下,坚决执行中央、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问题导向、抓实财经监督、依法履职尽责,切实推动人大财经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作出积极贡献。

一、加强经济监督,切实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立足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大局,在“落实新发展理念、巩固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等方面找准切入点,自觉把人大财经监督统一到全市中心工作上来。一是围绕我市2020年上半年、全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1年计划安排情况开展全面调研,对经济走势进行科学研判,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为市委决策、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政府相关工作提供参考。二是围绕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选取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开展深入调研,为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提出的“十四五”规划草案做好充分准备,努力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献策。三是围绕全市国有资产管理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开展专题调研,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及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提供依据,进一步推动全市国有资产监管水平的提升。四是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和群众利益、社会关切选择课题,全面开展《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执法检查,专项调研全市物流供应链体系建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情况,跟踪调研食品工业发展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跟踪监督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决定,录制热点面对面《奔跑中的快递业》,真正使人大财经监督工作顺应经济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

二、加强预算监督,切实增强法定项目监督实效

准确把握新时代对人大预算监督工作的新要求,以深化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改革为主线,依法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向纵深拓展。一是坚持改革创新。集中力量对市财政支出预算进行系统剖析,加快预算联网监督推进步伐,修订《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预算审批监督办法》,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和改进预决算审查监督提供重要遵循。二是坚持预算法定。严格实施新预算法,提前介入预算编制环节,推动人大预算监督关口前移;专题调研经市人代会审查批准的市本级预算批复情况,具体审查市财政局2020年预算安排;对我市2020年上半年和全年财政预算执行及年度预算调整、2019年财政决算、2021年预算安排等方面情况适时依法开展全面调研,提出初审意见,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相关工作报告及审查批准相关决议(草案)打牢基础;对列入市财政预算的PPP项目开展深入调研和重点审查,有力维护预算编制和执行的严肃性、权威性。三是坚持绩效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对全市财政绩效情况开展全面调研,推动建立全方位、全覆盖、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重点对市财政关于新冠疫情防控应急资金保障及使用情况开展持续跟踪调研,着力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四是坚持问题导向。对市审计局2019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以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切实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的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扎实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制度化、长效化,有力推动政府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

三、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升财经监督队伍履职能力

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委及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要求,主动站位“两个机关”、建设“两个一线”。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做好财经监督领域问题的整改。二是狠抓业务培训,强化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开展交流合作,借鉴先进经验,加强与上下级人大的协同联动,全面提升市人大财经监督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三是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强化议案建议办理督办,全力支持代表依法履职。四是借助和调动专委会委员、财经专家、人大代表及政府部门的专业力量,整合财经监督资源,凝聚财经监督力量,增强财经监督实效。


附件:营口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2020年重点工作安排表


营口市人大财经委 常委会预算工委 
2020年重点工作安排表



分类

时间

工作内容

承办部门







3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将营口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一期)PPP模式财政支出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的报告

预算工委财经委

5

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我市实施《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财经委

修订《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预算审批监督办法(草案)》

预算工委财经委

7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财经委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和2019年决算情况报告

预算工委财经委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9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

预算工委财经委

审查批准2019年市本级财政决算

预算工委财经委

9

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食品工业发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财经委

11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

财经委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财经委
预算工委

听取和审议市本级2020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预算工委财经委

听取和审议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预算工委财经委

分类

时间

工作内容

承办部门

执法检查议题

5

开展《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执法检查

财经委

热点面对面题   目

12

奔跑中的快递业

财经委






2

召开政府部门联席会议和财经委专委会议,通报2020年工作要点

财经委
预算工委

3

调研市本级预算批复情况,具体审查市财政 局2020年预算安排

预算工委

调研市财政关于新冠疫情防控应急资金保障及使用情况

预算工委

研究人代会代表建议议案督办工作

财经委

4

调研分析财政支出预算情况

预算工委

6

调研全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情况

农村委
财经委

8

调研全市物流供应链体系建设情况

财经委

调研财政绩效情况

预算工委

12

调研市政府关于我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和2021年计划安排情况,以及2020年预算执行和2021年预算安排情况

财经委
预算工委


营口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2020年工作要点


2020年,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视察时及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市委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统一部署,以完成打赢脱贫攻坚战和补上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两大重点任务为主线,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注重监督实效,为推动我市乡村振兴发展,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做出贡献。全年重点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常委会议题:3项

1、5月份,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贯彻实施河长制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河长制的贯彻落实,2019年5月份,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贯彻实施河长制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形成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为了检查一年来《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常委会议将审议市政府关于《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专委会将就此开展专题调研。4月上旬制定工作方案,4月中、下旬开展调研,5月上旬形成调研报告,提交常委会会议。

议题涉及部门:市水利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

2、7月份,审议关于促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决定(草案)。在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谭立军等10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促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决定〉的议案》,被大会主席团确定为议案。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基本要求,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我市农村建设成为农村美、农业强、农民富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作出《关于促进我市美丽乡村建设的决定》。专委会将与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开展调查研究、科学论证,形成《关于促进我市美丽乡村建设的决定》(草案)。6月上旬制定工作方案,6月下旬开展调研,7月上旬形成《决定》(草案),提交常委会会议。

议题涉及部门:市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水利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

3、9月份,审议市政府《营口市人大常委会视察我市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视察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2019年10月29日,营口市人大常委会视察了我市脱贫攻坚工作情况,并形成了《视察意见》。为了检查近一年来《视察意见》的落实情况,攻克脱贫攻坚最后堡垒,保障我市在年内完成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任务目标,常委会议将审议市政府关于《视察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专委会将就此开展专题调研。7月下旬制定工作方案,8月份开展调研,9月上旬形成调研报告,提交常委会会议。

议题涉及部门: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二、常委会执法检查议题:1项

10月份,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保护野生动物对于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之后,对滥食野生动物的突出问题及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的重大隐患,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为了全面禁止和惩治非法野生动物猎捕、交易行为,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有效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市人大常委会将对我市贯彻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9月下旬,专委会将就此开展专题调研,形成执法检查方案,10月份,开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后,形成执法检查报告,提交11月份常委会会议审议。

议题涉及部门:市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

三、热点面对面栏目

8月份,录制《热点面对面》—关注“卖果难”专题节目。近年来,我市的苹果、葡萄、南果梨等几大主要水果品种相继出现了卖难问题。特别是2019年,水果大丰收,但价格低迷,销售困难,严重影响果农生产积极性,对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现小康社会目标都有一定影响。6月份专委会将对“卖果难”问题进行专题调研,7月份形成节目文案,7月下旬协调市人大代表和相关部门,共同完成好节目录制任务,8月上旬播出。

议题涉及部门:市农业农村局、供销社、林业和草原局

四、专委会议题:5项

1、2月份,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我市野生动物监管情况进行调研。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对滥食野生动物的突出问题及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的重大隐患,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2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研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时发表重要讲话,明确指出食用野生动物风险很大,但“野味产业”依然规模庞大,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了重大隐患。为加强我市野生动物监管,专委会将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采取电话交流、书面汇报、网络会议等不见面的新调研方式,对此开展专题调研。

议题涉及部门:市林业和草原局

2、6月份,与财经委联合调研我市农业结构调整情况。近年来,由于我市农业结构不尽合理,导致农产品卖难问题经常出现,农业高产低效、农民增产不增收成为制约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专委会将与财经委联合,就此开展专题调研。5月下旬制定工作方案,6月份开展调研。

议题涉及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发改委、林业和草原局、供销社

3、8月份,跟踪监督我市关于农业绿色发展情况的《主任会议纪要》落实情况。2019年8月份,主任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我市农业绿色发展情况的报告》,并形成了《主任会议纪要》。为检查一年来《主任会议纪要》的落实情况,专委会将就此开展专题调研。7月下旬制定工作方案,8月份开展调研。

议题涉及部门:市农业农村局、供销社、市场监管局

4、10月份,调研我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情况。为加强我市渔业资源的保护、增殖、开发和合理利用,发展人工养殖,保障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专委会将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促进渔业发展情况进行调研。9月下旬制定工作方案,10月份开展调研。

议题涉及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5、做好重点督办代表建议的督办调研工作。5、6月份开展调研。

五、联系工作

1、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积极邀请“三农”领域人大代表参加各项监督活动,充分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为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服务和保障。

2、加强与省人大农委、各市人大农委的联系。积极主动与省人大农委沟通工作,及时取得指导和支持,认真完成省人大农委交办的任务。加强与各市人大农委的经验交流,学习外地发展经验,促进我市农业农村工作更快发展。

3、加强与对口部门的联系。秉承监督与支持相统一的原则,加强与各对口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共同解决相关问题。了解机构改革后各部门职能变动及2020年工作安排情况,及时调整各专项工作方案。主动参与各部门的学习考察、调查研究等项活动,拓展视野,提高履职能力。


营口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

2020年工作要点


一、工作思路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全市工作大局,以全市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工作为重点,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能,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为促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而不懈努力。

二、主要任务

2020年,城建环资委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以及对人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围绕我市发展大局和中心工作,结合市人大常委会总体部署,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一)开展调研审议,推进科学立法,提高立法质量。

1、开展有关《营口市河流水污染防治条例》立法的调研和审议工作。今年初,市人大常委会将《营口市河流水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列入了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和2020年立法论证项目。为推进依法立法、科学立法,使地方性法规符合实际需要,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促进我市河流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5月份,城建环资委将在开展有关立法调研基础上,组织专委会委员对《条例》(草案)进行初审,并形成审议意见。

2、开展修改《营口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的前期调研与审议工作。《营口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7年1月1日施行以来已有3年。鉴于2019年1月1日施行的《辽宁省城市供水用水管理办法》部分内容与《条例》有冲突,为了更好地服从和对接上位法,9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对《条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并作出《关于修改营口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的决定(草案)》。城建环资委将围绕《条例》修改的有关内容开展调研和审议,并提出初审意见。

(二)加强环境资源保护工作的监督,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

1、听取和审议我市2019年环境状况、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为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章第二十七条的规定,3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市政府2019年环境状况、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并形成审议意见。

2、针对环保方面有关问题开展质询。下半年,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的意见,适时启动对环境保护中水污染防治等有关问题的质询。

3、听取市政府《关于〈我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2019年9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和审议了我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今年9月份,城建环资委就市政府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调研,并形成调查报告。

4、开展“中华环保世纪行在营口”宣传活动。5—12月份,继续组织开展“中华环保世纪行在营口”宣传活动。市人大城建环资委与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等部门,组织各媒体记者围绕2020年活动主题开展有关节能减排、环境资源保护等方面典型的采访报道,推动环境保护工作开展。

5、开展我市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监督工作。按照市人大《关于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的监督办法》要求,全年继续对国控15家企业,市控6家企业在线监测情况进行监督。

6、开展我市环保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的监督,实行月报制度。

7、录制“热点面对面—打赢黑臭水体整治攻坚战”电视直播节目。10月份,城建环资委组织市人大代表与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到营口电视台《热点面对面》栏目直播间,就市民关心的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开展面对面询问、解答和交流。

(三)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监督,推动营口城乡发展。

1、听取市政府《关于我市交通运输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2019年5月份召开的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交通运输管理情况的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今年5月份,城建环资委将对市政府《关于我市交通运输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调研,并形成调查报告。

2、今年7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将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营口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通过执法检查,全面掌握我市城市供水规划建设情况及城市饮用水管理保障能力及其安全情况,并形成执法检查报告。

3、听取和审议《〈营口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编制情况的报告》。2019年,党中央、国务院就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作出的重大部署,提出“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要求到2020年,基本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为全面了解掌握我市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与实施情况,11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编制情况的报告》,并形成审议意见。通过调研和审议,推动我市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4、调研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情况。4月份,城建环资委将对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情况进行调研,并形成调查报告。通过调研,全面了解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情况,为推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深入开展,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奠定基础。

5、调研我市城乡规划执行情况。8月份,城建环资委对我市城乡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调研,全面了解我市城乡规划执行情况,并形成调查报告,促进我市城乡规划建设工作依法规范开展。

6、调研、论证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情况。12月份,城建环资委对我市垃圾分类处理情况进行调研,全面了解我市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现状,找准亟待解决的问题,明确努力方向,形成调研报告同时开展有关论证工作,为推进我市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立法创造条件。

(四)继续加强民生工作的监督,促进抓实办好民生实事。

开展重点民生实事视察活动。为了推动市政府2020年重点民生实事的顺利完成,切实把实事办实办好,10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将对市政府重点民生实事进展情况进行视察,并形成视察意见。

(五)围绕代表呼声,加强代表议案、重点建议的督办工作。

做好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的跟踪督办工作。专委会将以听取汇报、实地察看等形式,加大代表议案、建议的督办力度,特别对市人大确定的重点建议开展督办调研,切实推进代表议案、重点建议的办理落实。

(六)重学习,强素质,全面加强专委会自身建设。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规党章,加强支部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主动担当意识。

2、加强业务知识学习。通过自主学习,掌握有关的法律法规,熟悉政府对口部门工作职责和法律法规,做到既懂人大工作,又熟悉“一府一委两院”业务,寓监督于服务与支持之中。

3、提高依法监督本领。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全市工作大局,坚持建设“两个机关”,主动站位“两个一线”,用法治思维研究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城建环资委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营口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2020年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第一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全年工作意义重大。市人大教科委今年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明确的工作任务,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注重监督实效,促进全市教科文卫工作健康发展。全年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关于协助做好年度立法工作

1、起草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关于制定〈营口西大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的议案》审查处理意见的决定,并提出《条例》(草案)一审意见,提请常委会审议。

二、关于监督工作

2、关于法律实施监督。对《营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形成执法检查报告,提请常委会审议。

3、关于加强民生保障监督。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践行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使命,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补齐民生短板开展监督。为常委会听取审议市政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疫工作情况的报告做好准备工作。

为常委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调研,形成调查报告,并归纳整理常委会审议意见。

跟踪监督市政府《关于普通高中教育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并形成调查报告,提交常委会审议。

专委会对民营医疗机构发展情况、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情况、科技引领产业振兴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提出意见和建议。

把社会普遍关注的师德问题作为“热点面对面”栏目录制内容。

4、关于法律监督。跟踪监督市政府《关于文物保护法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形成调查报告。

三、关于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5、严格执行《营口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紧紧围绕全市振兴发展、民生保障的重大决策部署、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及时做出决定决议。“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和防治,更加凸显了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公共卫生体系,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就全面加强我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做出决定。

四、关于办理重点代表建议和人代会筹备工作

6、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在教科文卫方面的代表建议中确定4件作为重点代表建议,进行重点督办。将适时听取有关部门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及时了解和掌握办理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督办意见。对办理难度大的代表建议,要多次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落实措施,提出具体要求。

7、做好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宣传工作。

五、关于自身建设

8、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委员会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委员会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以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

9、结合常委会议题和专委会议题,学习《传染病防治法》、《营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其相关文件、资料,进一步提高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10、努力发挥委员会的整体效能,组织委员参与专委会的相关工作。

11、加强与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市(县)区人大教科文卫部门的联系与协调,交流工作经验,拓展工作思路,形成工作合力。


营口市人大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

2020年工作要点


2020年市人大民侨外委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专委会作用,为营口全面振兴发展而努力奋斗。

一、围绕常委会和专委会的工作议题,搞好调查研究

1、5月份,对我市实施《海关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专委会将提前拟定方案,深入调查研究,形成执法检查报告。       

2、9月份,第24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贯彻实施旅游法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专委会将提前拟定方案,搞好调查研究,为常委会审议做好准备。

3、11月份,第25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

我市贯彻实施《外商投资法》情况的报告。专委会将提前拟定方案,深入调查研究,为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做好准备。

4、专委会将对我市宗教工作法治化情况、对新生代华人情况、对外开放情况、对园区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项目建设情况、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情况、对贯彻实施《辽宁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情况、对自贸区、综保区建设等情况进行调研。

二、积极为常委会开展对外交流工作服务

地方人大外事工作是我国总体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宣传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我市改革开放的成就,促进我市与国外友好城市之间的交流和合作的一种有效方式。专委会要做好有关的协调服务工作。

建议常委会疫情结束后,组团出访日韩或俄罗斯、捷克等“一带一路”国家进行友好访问,推动我市招商引资工作,并及时宣传我市防预疫情所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成果。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国外议会团组的来访接待工作。

三、加强与省、市相关部门的联系,组织好专委会活动

1、定期召开专委会会议,及时传达上级的有关精神,研究专委会的工作,组织委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

2、3月中旬,召开专委会会议和与政府及有关部门工作联席会议,通报2020年工作要点。

3、密切与省人大民侨外委的联系,认真做好省人大民侨外委督办全省旅游发展大会平台机制建议的落实情况及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我省实施办法的实施情况。加强与各市人大民侨外委和本地区各县(市)区人大的联系。

4、加强与专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的联系,认真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做好常委会确定的重点建议的督办工作。

5、做好民侨外方面的来信来访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专委会和办事机构的自身建设

1、加强作风建设。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之以恒抓好专委会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克服和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代表、服务群众,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树立新时代人大工作作风,促进履职工作质量的提升。

2、加强专委会自身建设。认真落实专委会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专委会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组织专委会委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强化依法监督本领,为履行职务创造条件。

3、加强办事机构建设。积极参加机关绩效考核活动,努力建设学习型办事机构,制定学习规划,坚持学习制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深入开展政治性警示教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营口市人大法制委员会 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


2020年立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求,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以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和效率为目标,以推动实施年度立法计划为抓手,以推进重要立法项目为重点,以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为助力,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科学编制立法计划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针对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科学编制立法计划。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计划包括制定项目2件、修改项目1件、论证项目6件。立法计划经主任会议通过后,报市委批准实施。

二、全力做好地方性法规制定工作

组织落实2020年立法计划。提前介入法规草案起草工作,组织开展立法调研论证,指导相关部门做好法规草案起草工作,确保列入立法计划的法规案如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按计划召开法制委员会会议统一审议地方性法规案。及时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法规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一)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立法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强依法治水,守护生态文明,制定《营口市河流水污染防治条例》。建立河流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体制,明确监管部门职责和水污染防治措施,推进河流水体的自然生态功能恢复,保障河流水质稳定达标,为我市河流水污染防治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开展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立法

继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推进西大街历史文化街区(辽河老街)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制定《营口市西大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明确西大街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措施,推进历史文化传统的传承和利用,促进城市建设、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三)修改地方性法规

进一步加强城市供水用水管理,维护供水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修改《营口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供水设施维护责任,加强二次供水设施管理,推进地方性法规适应实际工作需要。

三、深入开展法规调研论证工作

对列入2020年立法计划的论证项目《营口市美丽乡村建设条例》《营口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营口市地热水资源管理条例》《营口市家政服务业管理条例》《营口市金牛山遗址保护条例》《营口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进行调研论证。会同相关部门对法规的合法性、可行性、针对性进行科学论证评估,推进相关部门草拟法规草案。

四、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坚持突出地方特色,推进立法工作精细化、调研论证精准化、审议工作规范化,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建立法规草案起草小组“双组长”制度,从法规立项开始成立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有关领导任组长,市人大相关专委会和市政府相关部门组成的法规草案起草小组,推动法规重要制度设计和重大问题的及时协调解决,保障起草工作顺利有序推进。继续开展第三方参与立法工作,充分发挥立法咨询专家、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作用,为科学立法提供保障。利用新闻媒体、人大网站、微信公众号,广泛征集立法建议,确保法规充分体现民意、反映民情。

五、加强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依法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加大主动审查力度,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全面开展备案审查平台数据报备工作,推动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向各县(市)区延伸。按时报备地方性法规、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公布市人大常委会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六、加强立法队伍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和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提高遵循规律、发扬民主、加强协调、凝聚共识的能力,进一步加强政治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廉政建设和支部建设。加强对法制委员会成员和立法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履职水平,确保立法队伍建设适应立法工作的需要。


营口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

2020年工作要点


2020年,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特别是关于社会建设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聚焦社会领域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开拓创新,促进社会建设方面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上台阶、上水平,为加强社会领域法治建设、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进营口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新的贡献。

一、充分发挥立法主导作用,注重提高立法质量

认真梳理我市涉及社会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结合贯彻执行情况及我市实际,根据社会突出矛盾、涉及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相关部门的相关需求,开展立法工作。全年安排立法论证两项:一是对《营口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进行立法论证;二是对《营口市家政服务业管理条例》进行立法论证。

二、围绕中心开展监督工作,注重增强监督实效

(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关于我市医疗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医疗保障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国民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重要作用。通过监督进一步推动医疗保障相关法规在我市的全面贯彻实施,完善覆盖全民的医疗保障体系,促进全市医疗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

(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辽宁省就业促进条例〉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2019年9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及《辽宁省就业促进条例》情况报告,并将审议意见向市政府进行了反馈。为持续有效跟踪监督就业促进法和就业促进条例实施情况,将开展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专题调研,推动建立和健全更充分更高质量的促进就业机制。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医养结合工作情况的报告。我市老龄化形势日趋严峻,养老机构建设相对滞后,医养结合发展不均衡,也是当前我市社会领域的难点和热点。委员会将听取市政府有关部门汇报,推动我市养老问题有步骤的缓解和改善,促进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四)协助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慈善法》是我国社会保障领域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之一。通过执法检查推进我市慈善事业有序、规范、可持续发展,发挥慈善事业在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作用。

(五)开展委员会专题调研。全年安排委员会专题调研四项,分别为:对我市消防工作、残疾人保障工作、工会工作和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开展调研,进一步了解和推动相关工作有序开展。

(六)探索建立我市应急事件信息向人大通报办法。为快速、畅通、准确、全面掌握我市突发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自然灾害救援等相关情况,提高应急信息收集、研判能力,为常委会依法决策提供可靠详实的第一手资料,与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研究建立信息通报办法。

三、密切联系代表,注重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一)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工作。注重委员会工作成果转化,将执法检查、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形成代表议案、建议,并通过审议、督办代表议案、建议,推动解决社会建设领域的重点问题、补齐民生领域“短板”。

(二)创新并做实联系代表举措,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健全完善日常联系代表制度,加强与代表沟通联系;邀请代表、委员参加调研、执法检查、议案建议办理等工作,充分听取其意见建议,为代表、委员依法履职提供条件。

四、持续加强自身建设,注重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一)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委员会各项工作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加强委员会工作机构参谋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建立健全委员会工作制度和议事制度,不断推进委员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围绕中心工作,制定2020年学习和教育活动计划,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不断提升委员会办事机构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为提高委员会履职能力奠定基础。

(三)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推动落实主题教育整改措施,促进委员会工作持续提升,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队伍的战斗力、向心力和凝聚力。

(四)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克服和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机关开展“两大四服务”活动为契机,大兴学习之风、调研之风,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树立新时代人大工作作风,促进履职工作质量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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