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公告: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七届〕第 二十九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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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2026-07-07 15:08:13] [阅读次数:351次]

2026525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史卫东,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姚明,副主任王春雨、张文胜和委员共40人出席会议。史卫东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姚明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史卫东作了总结讲话。

会议通过了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议程;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我市新能源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应急能力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营口市地热水资源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市法院关于公正高效审理涉企案件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报告;《营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一审)、《营口市老年助餐服务规定(草案)》(一审);审议通过了《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营口市市县乡三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

会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决定免去郑向东同志的营口市副市长职务,陈勇同志的营口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孙建国同志的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局长职务;免去李乃耀同志的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决定任命付波同志为营口市副市长,袁鹏同志为营口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孙建国同志为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陈睿同志为营口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任命邓悦婷同志为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米子平同志为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杨光同志为营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张世佳同志为营口市石佛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史卫东向新任命干部颁发任命书,新任命干部向宪法宣誓。

会议还对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进行了满意程度测评。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李进辉,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姜鹏飞,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赵涵斌,市法院院长邓继林,市检察院检察长潘晓意,市政府副秘书长吕德志,市监委副主任赵连海,市发改委、工信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交通局、住建局、商务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市法院、发改委、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鲅鱼圈区、盖州市、大石桥市、老边区、站前区、西市区人大常委会一名副主任,部分市人大代表和部分公民列席会议。

会议还通过数字人大网络平台向部分市人大代表和部分公民全程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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