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3日营口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田伟同志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免去其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万杰同志为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任 命:郝熠同志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并决定其为代理院长。
决定免去:伊利军同志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