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公告: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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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要点
营口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2-03-02 16:05:55] [阅读次数:9240次]

2022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重要一年,也是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的开局之年。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加强“四个机关”建设,围绕建设现代化沿海经济强市的目标,依法履职尽责,为营口全面振兴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1.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牢把握人大机关的政治属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党的领导、人民广泛参与和享有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从根本上保证常委会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2.充分发挥党组领导作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切实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穿于依法履职全过程,把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人大工作各个方面,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修订并严格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规则》《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议事决策规则》,确保党的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

二、坚决落实省市委意图,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和选举工作

3.做好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委人事意图,确保省市委推荐、“一府一委两院”提请任命的人选经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和工作人员。完善人事任免工作程序,修订《营口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加强任前知情与任中审议衔接,实施好法职人员任前公示,实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电子化。加强任后监督工作,探索实施任命干部供职表态发言向社会和人大代表公布,探索实施干部供职表态履职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对选举任免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贯彻情况进行调研。

4.依法做好省人大代表选举换届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严格落实中央严肃换届纪律的有关要求,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省人大关于代表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把人大代表的政治关、素质关、结构关,严格依法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选举合法有效。

5.做好市人大代表变动补选工作。建立代表变动报告制度,及时掌握代表变动情况。制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健全市人大代表辞职、代表资格终止、暂时停止执行代表职务相关制度。制定《关于许可司法机关对市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许可审查工作程序。

三、做好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

6.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理念,聚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城市精细化管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等方面加强有关立法项目的制定和论证工作。今年将制定《营口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对《营口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营口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营口市金牛山遗址保护条例》《营口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4个立法项目进行论证。建立立法项目库,筛选立法需求比较迫切、立法条件比较成熟的项目作为下一年度拟完成的立法计划项目,确保立法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7.健全和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认真实施重要法规草案起草小组“双组长”制度,坚持立法听证、专家论证、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做法,调整基层立法联系点,聘任十七届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出台《关于在地方立法工作中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决定》,完善加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措施,推动群众参与地方立法的制度机制建设,进一步拓展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

8.开展地方性法规评估、清理和宣传。全面准确把握法规运行中的问题,为推动法规实施及完善打好基础。今年将调研全市供暖保障情况,对《营口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进行立法后评估。根据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及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开展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全面清理现行的12部地方性法规,及时提出修改或者废止建议。大力开展《营口市家政服务条例》《营口市地热水资源管理条例》的宣传。

9.实施好立法工作上下联动。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做好《辽宁省港口管理规定》《辽宁省校园欺凌防治条例》《辽宁省中医药条例》《辽宁省村卫生室管理规定》《辽宁省城乡诊所管理规定》《辽宁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拟出台地方性法规的论证和审议工作。

10.加强备案审查工作。贯彻《辽宁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将“一委两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列入备案审查范围,实现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全覆盖。推进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备案审查电子化,提高备案审查工作效率。

四、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民生福祉,聚焦聚力实施有效监督

11.加强经济工作监督。深入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市委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全力推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常委会将听取半年经济运行、精细化工产业发展、旅游发展情况的报告,对中国(辽宁)自贸试验区营口片区发展建设情况进行视察,对镁产业结构调整、产业扶贫工作进行跟踪监督,围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园区高质量发展、口岸相关部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等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助推我市经济实现质的稳步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12.加强财政预决算监督。深入贯彻中央办公厅《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认真履行审查监督预决算的法定职责,提高预算审查监督质量,常委会将听取审议预决算、审计工作及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落实《市委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常委会将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围绕我市地方金融机构管理及风险防控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13.加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事关我市全局发展的战略定位,强化“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理念,用好用足人大监督权,助力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常委会将开展《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数字政府建设情况、关于《营口市关于创建新时代民营经济“两个健康”示范的实施意见》落实情况、市监察委强化监督推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情况、市中级法院推进解决基层法院影响案件质量突出问题情况、市检察院关于非公有制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司法保护情况的报告,围绕涉外营商环境建设和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落实、《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贯彻实施、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自贸区营口片区人民法庭建设情况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做好《辽宁省社会信用条例》《辽宁省惩戒严重失信行为规定》实施情况的调研工作。

14.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盯污染防治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监督工作,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市政府2021年环境状况、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辽宁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围绕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专题调研。继续开展“中华环保世纪行在营口”宣传活动,为我市生态环保工作提供有力舆论支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15.加强城市建设监督。着眼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文明程度、文化品位,强化对规划执行和城市建设管理的监督,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情况的报告,专题调研大辽河城市段西段整治工程进展及资金到位、辽河文化产业带建设、楞严禅寺项目建设情况,录制“热点面对面”栏目——  城市管理进行时,跟踪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展情况,助力营口城市品位和形象的持续提升。

16.加强农业农村工作监督。围绕全市农业高质高效、农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开展监督工作,助推我市乡村振兴、农业农村全面发展,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的报告,开展《辽宁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执法检查,对《辽宁省地下水资源保护条例》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围绕春耕备耕生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等工作开展专题调研。配合省人大做好来营调研压采地下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

17.加强民生领域监督。积极回应人民期盼和社会关切,围绕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着力聚焦解决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紧迫问题开展监督,常委会将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落实中小学义务教育“双减”政策情况、职业技能提升情况、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情况的报告,对《安全生产法》《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进行执法检查,对市政府2022年民生实事推进情况进行视察,对《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消防法》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围绕《退役军人保障法》贯彻实施、义务教育、科技创新、疫情防控、民族体育发展、应急平台建设、社保资金的拨付使用、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转院、互联网+医保平台建设、职业技能和职业教育发展等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建立信访案件通报制度,促进申控案件的有效化解;安排法律顾问现场释法说理,为群众提供贴身法律服务。配合省人大做好来营调研人才培养引进工作。

五、坚持人大代表主体地位,着力发挥代表在全面振兴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

18.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认真落实“双联系”制度,进一步密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坚持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有计划地邀请代表参加执法检查、专题调研、集中视察等活动,做好主任会议成员接待代表日安排。组织初任代表履职培训,完善人大代表履职信息平台,提高代表工作室建设水平。

19.不断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认真组织实施代表年度工作计划,完善和落实加强改进代表工作的具体措施,以“牢记责任和使命,争做人民好代表”主题活动为抓手,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指导代表围绕全市重点工作开展调研,更好发挥代表作为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桥梁纽带的重要作用。

20.高质量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听取审议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议案审议意见报告,作出审查处理意见决定。做好代表“直通车”建议的收集、审核、交办等相关工作。坚持重点建议督办机制,推动办理工作水平持续提升,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切实把代表议案建议转化为“一府一委两院”改进工作的具体举措和现实成果。

六、推进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

21.推进人大机关党建工作提质增效。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各级人大提出的“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要求,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人大机关党的建设,履行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报告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各项制度,党组成员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为机关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当好表率。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委实施细则精神,支持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旗帜鲜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营造遵规守纪、风清气正的机关环境。

22.加强常委会机关自身建设。以机关党建为引领,全面梳理机关各项工作制度,不断提升机关工作规范化水平。抓好人大机关干部锻炼培养,提升人大干部履职能力和水平。深入推进机关信息化工作,全面推行安可电脑系统,做好机关保密、机要、档案等工作,进一步提高办文质量和效率。健全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维稳对接联络机制,实现网络信息的互联共享,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申控案件。

23.加强人大理论宣传与研究工作。深化对人大工作规律特点的认识和把握,紧跟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大工作、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好理论研究工作,推动人大理论研究和课题调研常态化。推进人大媒体融合发展,办好《营口人大工作》杂志、《营口人大公报》以及网站、公众号等,开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普及人大知识,讲好中国民主故事、人大故事,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深入人心。

24.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的指导。深入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夯实人大工作基础。健全完善上下级人大之间的沟通联系机制,强化纵向联动和横向交流,不断增强全市人大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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