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公告: 关于征求《关于修改<营口市河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两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当前位置 > 首页 >人大公告
 
人大公告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四号)
[发布时间:2024-01-15 09:54:29] [阅读次数:10231次]

营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月11日通过姜红英为营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宏为营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现予公告。


营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

2024年1月11日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友情链接
主办单位: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技术支持:营口爱思达计算机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辽ICP备1301038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