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0日营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李军同志为营口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为代理市长。
二、决定任命陈宇同志为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三、决定任命张海利同志为市信访局局长。
四、决定任命张杨同志为市数据局局长。
根据《营口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相关规定,傅卫波同志原任的市金融发展局局长职务随机构撤销自行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