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5日营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张红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职务。
二、免去张悦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三、任命段建勇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四、任命杨名环同志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五、任命郑彬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六、任命高文伟为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