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郝鹏书记在营调研讲话精神,提升我市古建筑保护管理水平,以“有形的历史”更好赓续城市文脉。日前,市人大教科文卫委联合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组成调研组,对我市古建筑保护工作开展立法调研,专题听取了市文旅局相关情况汇报。
会上,调研组详细了解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古建筑保护工作机制以及开发利用情况,并就如何从立法层面推进我市古建筑保护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
调研组强调,古建筑是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载体,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找准关键问题,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以“小快灵”“小切口”推进立法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古建筑保护宣传力度,坚持“保护为先、突出特色、挖掘内涵”原则,积极宣传发动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古建筑的保护和利用。要加强文物资源的活化利用,坚持历史与现代、保护与利用、传承与创新相统一,深入挖掘内涵,讲好营口故事,走出一条具有特色的保护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