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公告: 关于征求《关于修改<营口市河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两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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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到盖州市就《营口市家政服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4-09-18 07:01:21] [阅读次数:2149次]

日前,市人大常委会第四执法检查组赴盖州市就《营口市家政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史卫东、副主任张渤、秘书长张文胜参加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到西城街道办事处长征社区、太阳升街道办事处河南村、营口普济老年公寓,听取家政服务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和经验做法,实地检查《条例》实施以来,《条例》规定的体制机制、配套文件和标准细则等制定落实情况,以及贯彻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在随后召开座谈会上,执法检查组听取盖州市政府关于《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并征求人大代表、决策咨询专家、家政服务企业、社区和群众的意见建议。   

执法检查组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新时代做好家政服务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加强统筹协调,形成推动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工作合力,进一步完善由商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共同推进的家政服务常态化联动的机制。要建立统一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强家政行业技能培训,加强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家政服务领域权益的保障。要进一步加强《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加强对家政服务企业规范化管理,推进我市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多样化、品质化服务消费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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