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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 “一法一决定一意见”实施情况的报告》 和《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20-12-15 12:52:21] [阅读次数:17839次]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

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一法一决定

一意见”实施情况的报告


——2020年11月26日在营口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初工作安排,从10月下旬开始,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及《营口市人大常委会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实施意见》(以下简称“一法一决定一意见”)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为了搞好这次执法检查,我们制定了执法检查方案,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和执法检查动员会,对执法检查组成员进行了培训,实地检查了部分野生动物栖息地、人工繁育场所、贸易集散地和交易市场,听取了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工作汇报,广泛征集了社会各界意见。执法检查组根据执法检查的情况及各方面反映出的问题,进行了梳理核实和延伸调查,形成了执法检查报告。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贯彻实施“一法一决定一意见”基本情况

市政府高度重视“一法一决定一意见”的贯彻实施,市民的生态保护意识得到提高,野生动物栖息地逐渐扩大,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大幅减少,野生动物种类和数量逐渐增加,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升保护野生动物意识。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结合“爱鸟周”“野生动植物日”“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世界地球日”等时机,积极组织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通过出动宣传车、张贴宣传条幅、公告和各类网站、报纸、电视及微信、微博等媒体广泛宣传普及“一法一决定一意见”。深入开展“践行营口有礼 禁野从我做起”活动,对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餐饮门店、宾馆酒店进行全方位宣传巡查。今年,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等新闻媒体专门就我市“鸟浪”奇观作了专题报道,公众文明观鸟、爱鸟护鸟的观念进一步提升。

(二)集中开展执法检查,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管控和严厉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及乱捕滥猎违法行为的紧急通知》《秋冬季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方案》等系列文件,林草、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野生动物栖息地、人工繁育场所、重要交通卡点、农贸市场、宠物商店、农村大集等场所进行了全面巡查清查。2017年以来,全市共受理野生动物领域刑事案件5起,刑事立案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人。今年以来,已关闭活禽售卖场所69处,清查农贸市场店面29个,清理拆除冠名野味招牌16个。

(三)强化野外巡护看守,维护野生动物种群安全。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及社会各方力量,针对野生动物重要分布地和鸟类越冬地、繁殖地、迁飞停歇地、迁飞通道、重点海域岸线等乱捕滥猎行为易发区域,加强野外巡护看守。近年来,累计清除鸟网、毒饵、猎套等非法猎捕工具700余件,收缴、解救、放飞野鸟3000余只,拯救、放生斑海豹3只,保障了野生动物种群安全。

(四)注重野生动物保护区建设,恢复栖息地生态环境。市政府按照鸟类集中分布地、迁徙觅食地组织监测人员实行动态监测,开展定期巡察观测,对栖息的重点区域,包括湿地、滩涂、盐田、辽河入海口等地点采取固定路线、固定点位进行观测。栖息地生态环境逐渐改善恢复,2015年经国家林草局批准建立了大石桥官屯夜鹭省级自然保护区,2019年12月经省林草局批复建立了营口大辽河口鸟岛省级自然保护小区,有效保护鸟类栖息繁殖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我市已成为国际候鸟迁徙通道中的一个重要驿站。

(五)规范整顿繁育利用,强化野生动物疫病监控。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开展野生动物人工繁育清理整顿活动,对全市133家人工繁育场所全面排查并逐一建立清单台账。严格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监测、报告制度,健全完善联防联控机制,有效防范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等野生动物疫病。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法律宣传不到位。野生动物保护的社会共识和思想自觉仍需强化,少数群众仍存在靠山吃山、“野味”滋补、猎奇炫耀等陋习,导致张网捕鸟、非法交易等行为不同程度存在。部分干部、群众对野生动物保护种类、是否可以买卖和食用不够了解,有的甚至以动物种群的多少来自行划定界限。

二是监管和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机构改革后,林草局下属原野生动物保护站划入市自然资源事务中心,不再承担原有的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职责,野生动物救护、监测和管理工作全部划入林草局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地管理科(科内编制共3人,实际2人)。原协助行使野生动物行政执法权的森林公安队伍正在整建制划转到地方公安。目前全市从事野生动物保护的工作人员仅有14人(市本级2人,盖州市6人,大石桥市1人,鲅鱼圈区3人,老边区2人),远远无法满足实际工作需要。财政投入用于野生动物保护及疫源疫病监测经费不足,且逐年递减,不能满足野生动物调查、保护宣传、执法、监测等工作的开展。

三是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协调机制亟待完善。我市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联动机制尚不健全,由于此项工作专业性较强,其他部门对主管部门依赖性强,独立执法能力弱。各部门执法人员对我地区野生动物的品种、分布、习性缺乏基本识别、鉴别能力,影响了执法效果。部分偷捕、贩卖野生动物人员钻单一执法部门无法对其进行制裁的空子,长期进行违法活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四是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救治环节严重缺失。我市无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具体监测点、监测人员和设备,对野生动物的疫源疫病无法进行有效监测。没有专业的野生动物救护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近百起野生动物救助事件的医疗救治只能依靠公园和志愿者完成。

三、意见和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依法保护野生动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切实贯彻实施好“一法一决定一意见”。要引导广大群众提高对保护野生动物的认识,采取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宣传方式,加大“一法一决定一意见”进农村、社区、学校、农贸市场、餐饮店的宣传力度,普及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规定,宣传食用野生动物危害的相关科学知识,引导社会公众树立科学文明的饮食观,摒弃滥食野生动物陋习。要运用查处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的典型案例,向群众和生产经营主体进行以案释法宣传,增强广大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和管理者的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抵制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的自觉性。

(二)强化队伍建设,完善野生动物保护体制机制。积极争取和创造条件充实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机构和队伍,确保执法力量与执法任务相适应。加大对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和专业化培训,野生动物主管部门要综合运用PPT讲授、图片展示等多种手段,更加形象直接地对各部门协同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切实提升对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鉴别能力。完善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体制,进一步厘清监管边界和职责分工,依法明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各环节的监管职责,推动政府各部门建立无缝衔接的监管机制,避免出现职能交叉或监管空白。加强对大数据、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开发利用,强化执法手段的技术支撑,确保基层执法持续高效发挥作用。要严格把好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科研、药用、观赏展示三种用途的审批监管关。建立完善激励机制和政策,充分发挥社会公益组织在保护、救助、鉴定等方面的作用。

(三)加强联动执法,从严查处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林草、公安、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执法部门要齐齐发力,紧盯违法猎捕和非法交易、运输、食用链条环节,加大对农贸市场、超市、餐饮店等重点场所的排查,从严从快打击走私贩卖、网络交易、黑市交易野生动物行为。加大对农具店、网络平台销售野生动物捕猎工具的监管力度。充分发挥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及时受理对违规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投诉举报,快查快办,严查严办,对查获的大案要案及时予以曝光。

(四)加大资金投入,保障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顺利开展。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推动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收容救治、巡逻巡查、有奖举报、野生动物鉴定等工作开展。尽快建立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机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救护工具、设备和药品等,保障人员和经费。

(五)抓好政策落实,稳妥推进在养野生动物的管理和处置。相关单位要积极与上级部门进行沟通,完善有关野生动物保护的具体办法、目录、标准、技术规程等相关配套规定。市政府要督促野生动物主管部门摸清全市在养禁食野生动物数量,依据《决定》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做好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退出补偿及动物处理工作,尽快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积极引导、支持、帮助养殖户稳妥实现调整和转产。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人大常委会执法

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

保护法〉等“一法一决定一意见”实施

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11月26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一法一决定一意见”实施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野生动物保护法》等“一法一决定一意见”,全市野生动物栖息地逐渐扩大,市民的生态保护意识有所提高,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大幅减少,野生动物种类和数量逐渐增加,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从执法检查的情况来看,仍然存在法律宣传不到位、监管和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保护管理协调机制不够完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救治环节严重缺失等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依法保护野生动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强化责任担当,切实贯彻实施好“一法一决定一意见”;要引导广大群众提高对保护野生动物的认识,采取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宣传方式,加大“一法一决定一意见”进农村、社区、学校、农贸市场、餐饮店的宣传力度,普及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规定,宣传食用野生动物危害的相关科学知识,引导社会公众树立科学文明的饮食观,摒弃滥食野生动物陋习;要运用查处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的典型案例,向群众和生产经营主体进行以案释法宣传,增强广大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和管理者的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抵制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的自觉性。

(二)强化队伍建设,完善野生动物保护体制机制。市政府要积极争取和创造条件充实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机构和队伍,确保执法力量与执法任务相适应;加大对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和专业化培训,综合运用PPT讲授、图片展示等多种手段,更加形象直接地对各部门协同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切实提升对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鉴别能力;完善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体制,进一步厘清监管边界和职责分工,依法明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各环节的监管职责,推动政府各部门建立无缝衔接的监管机制,避免出现职能交叉或监管空白;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推动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收容救治、巡逻巡查、有奖举报、野生动物鉴定等工作开展;尽快建立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机构,保障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以及救护设备、药品等经费的投入,确保野生动物得到有效收容救护。

(三)加强联动执法,从严查处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林草、公安、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执法部门要齐齐发力,紧盯违法猎捕和非法交易、运输、食用链条环节,加大对农贸市场、超市、餐饮店等重点场所的排查,从严从快打击走私贩卖、网络交易、黑市交易野生动物行为;加大对农具店、网络平台销售野生动物捕猎工具的监管力度;充分发挥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及时受理对违规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投诉举报,快查快办,严查严办,对查获的大案要案及时予以曝光,全方位加大对野生动物违规交易行为的打击力度。

(四)抓好政策落实,稳妥推进在养野生动物的管理和处置。相关单位要积极与上级部门进行沟通,完善有关野生动物保护的具体办法、目录、标准、技术规程等配套规定;市政府要督促野生动物主管部门摸清全市在养禁食野生动物数量,结合本地区实际,做好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退出补偿及动物处理工作,尽快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引导、支持、帮助养殖户,确保稳妥实现调整和转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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