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营口市地热水资源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史卫东参加会议并作动员部署。
会议宣读了《营口市地热水资源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方案,市政府相关负责人作表态发言。
此次执法检查从8月中旬持续至9月中旬,分为准备动员、自检自查、集中检查、总结汇总、听取审议和整改推进六个阶段,主要检查宣传普及《营口市地热水资源管理条例》情况、各级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地热水资源日常保护和管理工作情况、完善水行政执法监察机构建设和开展地热水资源保护执法工作情况、开展地热水资源检测和实施地热水资源保护性限量开采情况、征求《营口市地热水资源管理条例》实施的意见和修订的建议等。
史卫东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底线思维,深刻认识开展《营口市地热水资源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是生态之要、发展所需、民生所盼,进一步增强执法检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聚焦突出问题,把握检查重点,提出务实管用的意见建议,确保这次执法检查取得实效。要强化责任担当、提高执法效能,真正发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坚持“严”字当头,敢于较真碰硬,坚持以检查促整改、以整改促落实。要注重纪律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充分发挥媒体作用,推动《营口市地热水资源管理条例》宣传普及。
会后,市人大常委会对执法检查组及有关人员进行了相关法律知识培训。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青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