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公告: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七届〕第 二十四 号
 
当前位置 > 首页 >人大要闻
 
人大要闻
《营口市地热水资源管理条例》执法检查丨系列报道
[发布时间:2025-08-21 14:16:19] [阅读次数:732次]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盖州市实地检查《营口市地热水资源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8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深入到盖州市双台镇董屯村和思拉堡村,对贯彻实施《营口市地热水资源管理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8月19日,第三执法检查组在盖州市双台镇温泉开发区供水有限公司检查企业运营情况。摄影/张师磊


8月19日,第三执法检查组在华庭温泉假日酒店实地检查地热水循环利用情况。摄影/乔微


8月19日,第二执法检查组在兴辰温泉度假酒店查看取水许可证、取水台账等情况。摄影/乔微


8月19日,第二执法检查组在清华池温泉实地检查计量设施安装情况。摄影/乔微

在盖州市双台镇温泉开发区供水有限公司、林泉阁、华庭温泉假日酒店,第三执法检查组实地检查了地热水取水工程计量设施的安装、运行和地热水循环利用情况。 

在兴辰温泉度假酒店、清华池温泉一部、盖州市泉城实业有限公司,第二执法检查组详细检查了用水企业按规定办理取水许可,年度取水许可量,用水台账记录是否完整规范等情况。

在检查现场,执法检查组对用水企业在计量设施维护、运行等方面的问题提出来有针对性的建议。同时,还重点听取了用水企业和当地居民对《营口市地热水资源管理条例》贯彻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执法检查组指出,地热水资源作为大自然赋予我们的宝贵财富,其合理开发与利用不仅关系到当下的经济发展,更影响着未来的生态平衡与经济可持续发展。要强化计量设施监管“硬约束”,各用水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确保计量设施安装到位、运行正常,为资源管理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支撑。要严守许可制度“高压线”,取水许可制度是规范用水行为的重要保障,用水企业要严格遵循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办理取水许可,将年度取水许可量视为不可逾越的用水“红线”。要筑牢规范用水“防护网”,企业作为用水主体,要切实增强依法用水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友情链接
主办单位: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技术支持:营口爱思达计算机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辽ICP备1301038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