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公告: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七届〕第 二十九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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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2026-08-12 10:02:07] [阅读次数:393次]

2026 年 7 月 30 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史卫东,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姚明,副主任王春雨、张文胜、薛静和委员共 42 人出席会议。史卫东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姚明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史卫东作了总结讲话。

会议通过了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议程;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报告;审议了市财政局关于营口市 2025年财政决算和 2026 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了 2025 年市本级决算;审议了市审计局关于 2025 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营口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营口市老年助餐服务规定》;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营口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五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营口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书面审议了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关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情况的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会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彭松、梁晓文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决定免去姜鹏飞同志的营口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决定免去孙文生同志的营口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决定免去张海利同志的营口市信访局局长职务,免去赖兆深同志的营口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免去王鑫同志的营口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决定任命韩冰同志为营口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任命高峰同志为营口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任命高松同志为营口市信访局局长,决定任命房绍勇同志为营口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局长,其原任的市数据局局长职务随机构更名自然免除,任命胡哲同志为营口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为代理主任。史卫东向新任命干部颁发任命书,新任命干部向宪法宣誓。

会议还对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进行了满意程度测评。

市委常委、副市长李进辉,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副主任、代理主任胡哲,市委常委、副市长韩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田伟,市政府副市长付波、高峰,市法院院长邓继林,市检察院检察长潘晓意,市政府副秘书长吕德志,市监委副主任赵连海,市发改委、工信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海洋渔业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审计局、税务局、气象局、残联主要负责同志,市法院、发改委、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审计局、气象局、残联分管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鲅鱼圈区、盖州市、大石桥市、老边区、站前区、西市区人大常委会一名副主任,部分市人大代表和部分公民列席会议。

会议 还通过“数字 人大 ”网络 平台向 部分市 人大代 表和 部分公民全程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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