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公告: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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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决议
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04-07 14:00:11] [阅读次数:6640次]

(2018年7月25日营口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努力打造诚信守法、风清气正、公平正义、服务高效的营商环境,推动营口全面振兴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作出如下决定:

一、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深刻把握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意义

营商环境既是生产力,更是竞争力。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营商环境建设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省委、省政府把加强营商环境建设作为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扎实推进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抓手,作出一系列部署和安排,省人大出台了《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我们在新时代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当前,营口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和新一轮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关键期,唯有拿出“改革开放再出发”的决心和勇气,打造最优营商环境,提升城市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才能赢得新优势、掌握主动权。全市上下必须深刻认识到,优化营商环境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新形势下增强营口竞争力、促进营口全面振兴发展的必由之路,要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打造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优质便捷的服务环境、活跃规范的市场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务实践诺的诚信环境、积极向上的舆论环境为抓手,以实现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为目标,出重拳、下猛药,着力解决营商环境中的突出问题,为营口实现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提供更有力的支撑。

二、健全制度,完善机制,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要进一步健全优化营商环境的体制机制,用制度保障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发挥乘数效应。要结合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改革,理顺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机构设置,明确“三定”方案,强化工作职能,统筹、指导、协调、监督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要不断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制度建设,贯彻落实好《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营委发〔2017〕3号)。要实施营商环境工作“一把手”工程,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强化责任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形成政府领导、部门负责、各方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要强化优化营商环境的队伍建设,加强培训,提升能力,提高待遇,激发工作热情,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贡献力量。要完善营商环境建设绩效考核工作,定期开展营商环境建设考核评价,建立起科学奖惩机制,对正面典型进行奖励,对发现的问题问责追责,进一步激发全市党员干部群众积极性。要加大对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的典型事例和成功经验的宣传力度,加强宣传造势、舆论引导,形成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人人都来创造营商环境、人人都为改善营商环境做贡献的浓厚氛围。

三、突出重点,精准创新,努力打造优质营商环境品牌

要坚持以新思维、新理念抓好营商环境建设,着力解决制约和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类瓶颈问题,从根本上提升营商环境建设品质和内涵。要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估”作用,就存在的弱项短板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优化提升工作,通过倒逼机制,提升营商环境整体水平。要加快自贸区营口片区“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制度创新经验的推广、复制和宣传,承接好自贸区溢出效应,用自贸区体制机制创新的“小气候”,推动全市营商环境大变样。要继续压缩行政审批事项、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提高放权精准度和含金量,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加法”。要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创新权力下放的后续监管方式,大力推广普及自贸区“16+X集中监管执法”,通过综合执法、联合执法等多种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质量,把好监管尺度。要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加强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加快推进政府服务“一网通办”和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的“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形成“营口速度”“营口效率”,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问题。要加强“诚信营口”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诚信体系,尤其是对企业和投资者要守信践诺,坚决杜绝“新官不理旧账”,营造向上向善、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风尚。

四、严督实查,标本兼治,从严从实抓好营商环境建设

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反映集中、企业反映强烈、社会反映普遍的突出问题严督实查,有效整改,以整改促优化、促发展、促提升。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抓住机关作风整顿有利契机,集中力量对营商环境建设中存在的各类问题进行集中清理、集中规范、集中督办,建设“清”“亲”新型政商关系,构筑营商环境新高地。各级政府要深入开展“办事难”等各类专项整治行动,聚焦企业、群众反应强烈的“基层好狠”等问题,通过明察暗访、联动换访等方式,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行检查,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对存在问题的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追责。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按照执法公示制度规定,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开展行政执法检查,要编制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开展;要切实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同一行政执法机关对同一企业的执法检查每年不得超过一次,同一系统的上级行政执法机关已对同一企业执法检查的,下级行政执法机关不得再次检查,保护企业合法经营,做到阳光执法,合法行政。各级监察机关要聚焦党风政风工作重点,紧盯侵害群众利益、“四风”新动向和隐身变异等问题,强化压力传导,从严执纪问责,为打造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各级法院对直接关系营商环境的案件,要慎用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等强制措施,多做执行和解工作,防止因强制措施不当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各级检察机关要建立起涉企案件快速办结机制,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负面影响,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依法保护好各类市场主体权益。全市各类行业协会也要行动起来,积极参与到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之中,充分发挥在政府和企业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精准传递企业声音,强化行业自律,为优化营商环境做出应有贡献。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充分发挥好各自职能作用,坚决消除各类隐性壁垒和“潜规则”,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用监督问责层层传导压力,促进工作落实。

五、强化服务,完善举措,大力提升政府部门服务水平

要进一步增强服务理念,坚持从发展的角度、企业的角度、群众的角度出发考虑问题,着重在热情、高效、规范、廉洁服务上下功夫,努力把服务优势、制度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在抓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工作基础上,着重提升和优化服务。要规范涉企收费,凡是没有法定依据的审批、审查、资格认证、中介服务、行政收费等一律取缔,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要放宽市场准入政策,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破除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门槛和壁垒。要保障市场主体在投资核准、政府扶持、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取消没有法定依据的审批、投资限制、技术性审查、公共产品及公共服务指定。要完善各级领导干部负责联系企业的工作机制,落实“四个一”帮扶制度,深入企业开展“零距离”服务,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排企业所忧,解企业所困。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政府有关部门要将本部门除涉密规定外的职责内容、工作程序、服务承诺、行政执法等履行职责的政务活动事项,通过网站、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类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扩大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不断完善法律服务体系,优化公正服务,为群众和企业提供精准法律服务,有效化解各类矛盾。要建立健全受理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制度,对于群众和企业对损害营商环境的举报投诉,要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要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培养使用、选拔评价、激励保障机制,落实创业创新人才引进的具体措施,确保人才引的来、留的住。要将提供优质高效、便捷周到的服务转化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竭尽全力为企业和群众服好务,不做影响发展的“中梗阻”。

六、依法履职,积极作为,在营商环境建设中发挥人大作用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议大事、抓重点、督落实,保证和促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市人大常委会要积极推动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深入开展营商环境立法调研,研究出台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地方性法规。同时,对我市现行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修改或废止与优化营商环境不适应、与改革发展不协调、与当前国家有关行政审批改革要求不相符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要充分发挥依法监督职能,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营商环境建设存在的问题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和明查暗访等活动,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确保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推进有力、落实到位。要发挥人大代表的表率作用,深入落实《关于在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项目建设中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实施意见》,扎实开展“四个一”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收集企业和群众的诉求,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要发挥好代表的人脉资源优势,为抓招商上项目宣传推介、牵线搭桥、建言献策。要充分发挥代表之家、代表工作站、代表建议“直通车”作用,针对代表对营商环境提出的议案、建议进行重点督办,确保议案、建议落实,推动营商环境改善。要全面加强人大自身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站位“两个一线”、建设“两个机关”,勇于担当,善于作为,为加快推进营口振兴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打响振兴发展的攻坚战,得民心、顺民意,利当今、惠长远。全市上下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以驰而不息、久久为功的作风和韧劲,全力以赴优化营商环境,着力建设营商环境最优市,为推进营口全面振兴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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