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9日营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王正刚同志为营口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二、决定任命张亮同志为营口市司法局局长。
三、决定任命邹积恩同志为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四、决定任命王飞同志为营口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五、决定任命张海利同志为营口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局长。
六、决定免去郑孝刚同志的营口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七、决定免去田伟同志的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八、决定免去姜红英同志的营口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九、决定免去张峻铜同志的营口市综合执法局局长职务。
十、决定免去张亮同志的营口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