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公告: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
 
当前位置 > 首页 >审议意见
 
审议意见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政府《关于 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 《全市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 情况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24-04-07 10:18:43] [阅读次数:235次]

11月30日,营口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营口市2022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书面审议了《关于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综合报告较为全面地阐明了我市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和资产管理的成效,提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改革方向,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全社会对国有资产的监督,有利于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结合审议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全国人大和省、市委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改革一系列决策部署,找准国资国企在服务全市发展大局中的战略定位,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等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了肯定。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目前我市国有资本实力有所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不断提升,国有经济的引领作用愈发明显,在推动营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我市国有企业管理还存在不足,主要是:在国有资本战略性布局整体谋划和强化管理方面还需加力提效,例如:我市国有企业市场拓展力度不够,产业类发展比重较小,国有资本布局和产业结构布局有待进一步优化;部分企业产权归属、管理权责关系需进一步厘清,经营性资产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防控力度仍需进一步强化。在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服务发展大局方面应有更大作为,例如:激励机制、考评机制等不够健全,国有企业改革和现代企业制度尚需进一步完善;经营性资产少,经营性资产收益不明显,国有资产运营绩效和使用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此外,常委会组成人员还提出如下具体审议意见。

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

(一)提升国有企业效益,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立足国企优质的资源优势和政府平台优势,把效益意识贯穿企业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强化发展举措,加快发展步伐,始终做到效益为先。加强企业内控制度建设,规范内部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有效降低经营成本,促使企业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在关注经营效益合理增长的同时,强调发展质量的有效提升,引导企业更加注重投入产出效率和经营活动现金流,不断提升资本回报质量和经营业绩“含金量”。

(二)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引导国企做优做大做强。坚持国有企业市场化、多元化发展导向,严格投资监管,引导国有企业集中优势资源向主责主业集聚,更好发挥国有企业民生服务保障、产业发展培育、城市建设运维等功能作用。持续加大国企内部专业化整合力度,推动产业升级,加大低效无效资产处置力度,统筹全市国资国企资源,积极推动市县联动、央地协同,优存量、做增量,整体推进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引导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形成优势互补,实现1+1>2的效果。鼓励企业发挥自身优势,拓宽视野、放大格局,积极与央企、省属国企及市域外国企寻求合作,“走出去”开拓广阔的发展空间,更好发挥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撑作用。

(三)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夯实国有企业发展基础。实施国企改革深化提升三年行动,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按照职责定位科学规划,加强企业资源整合,提升企业产业集聚力和核心竞争力。加大简政放权,严格依法履职,做到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助推国企轻装上阵、健康发展。强化人才队伍,选好配强国企经营管理队伍,优化激励机制,加大人才引进、科技研发的投入,逐步提高企业自主发展的能力,增强企业发展活力。

(四)严格国有资产监管,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认真落实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切实摸清企业股权结构、资产负债、国有资产处置和收益分配等“家底”情况。厘清国资监管机构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权责边界,按照市场化、专业化导向,加快打造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平台。加大企业经营风险防控力度,通过预算管理、成本控制、财务预警等方式,确定国企运营、管理风险点,增强管控运营风险的能力。健全监督检查制度,筑牢企业监管“防火墙”,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系统完整、科学高效的国资监管体系。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友情链接
主办单位: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技术支持:营口爱思达计算机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辽ICP备13010382号-1